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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信息平台新增功能开发(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拟对海关信息平台新增功能开发(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海关2019年发布第144号公告,调整一些数据项,海关信息平台为满足海关公告要求,需要进行功能调整。
1、根据海关总署要求,对发送的报文格式内容进行调整,报文格式调整内容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4号(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点击查看。
2、按照海关总署144号公告内容,对海关信息平台中申报的数据进行调整,包括新建报文、修改报文以及删除报文。
3、根据大连海关要求,对发送给大连海关的邮件附件中的表格内容进行调整。
4、增加原始舱单回执失败重发机制。
北京进港原始舱单主、分单数据,按照每半小时,自动检查海关信息平台中原始舱单回执为失败状态的,自动重新重新申报回执失败的原始舱单数据。发送周期为2天。
5、取消北京现在按照收货人代码判断快件逻辑,新增北京、大连和成都按照运单报文中的特货码“EXP”代码过滤快件货物??旒跷?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不发送分单信息。在原始舱单的运单报文录入界面可以对运单的特货码进行修改。
国货航现使用的海关申报系统:海关信息平台是委托北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公司”)根据需求进行客户化开发,在2013年正式上线使用后按照国货航业务要求进行功能完善。海关信息平台是国货航向北京海关、成都海关、杭州海关、大连海关以及北京检验检疫申报新舱单数据的平台,平台通过数据采集、报文解析生成海关及检验检疫所需要的报文,通过web service、FTP以及客户端的方式向海关及检验检疫申报并读取响应回执,申报的报文类型有原始舱单、进港理货、进港分拨、出港预配、出港运抵、出港装载和出港理货。系统目标用户数量约为900人。
现需要对海关信息平台进行新增功能开发,在现有功能基础上满足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要求。
二、公示期: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
三、公示期间,有意向承接此项目开发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四、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10-61465741
田先生 电话:010-61465748
电子邮箱:xxbcg@airchinacargo.com
五、我公司采购项目公示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mngossip.com)。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示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